关于2018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端午节放假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2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假期安排,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
二、相关要求
1.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节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全方位查堵各种安全隐患和漏洞,全面核查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杜绝节日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节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火灾、交通、人员、踩踏、溺水等事故,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讲,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我救护能力。要加强节日期间校园门卫管理和巡逻力度,发挥技防设施作用,确保校园监控设备正常运转,假日场地开放学校要加强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维护校园正常安全秩序。要确保应急通讯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安全分管干部24小时手机畅通,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安排,确保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并迅速协调处置。
按照《国旗法》规定,做好国旗升挂工作。各单位请将值班表于9月20日(星期四)下班前,通过即时通发送至办公室和安全保卫科。
2.创新创意,做好弘扬传统文化实践性作业的设计。各中小学要结合节日契机,利用学校微信平台做好学生实践性作业的推介展示,并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放假的规定,不布置学科作业,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
3.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落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的通知》(南文明办〔2018〕20号)(见附件)要求,充分挖掘传统节日中秋节的深厚文化内涵,通过开展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话中秋、自办“节日小报”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引导学生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进一步了解、认同、喜爱传统节日,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情感。请各校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材料、照片、新闻报道于9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前通过即时通报区教体局教育科。所提供照片和文字材料存放在同一文件夹中,不要插入文字材料word文档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信息标题。
未尽事宜,请与办公室、安全保卫科、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段存国、李鹏、林琳,联系电话:88729229、88729263、88729256。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的
通知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