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各部门的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校将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纪律和要求,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要求,规范招生工作进程,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我校招生工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具有市南区户籍及符合市南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30人。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由企业全资或主要出资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直接录取企业职工子女、教工子女,对在园幼儿、在学学生,民办学校与其它单位签订协议或多年来一直实施并广泛知晓的政策,延续执行至学生毕业。
三、报名时间:
6月1日-6月21日
四、报名地点:
市南区政务网“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定为每生每学年41000元。
六、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信息采集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21日
2.现场核验材料:2020年7月25日—7月27日(根据“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提示,到相应报名点审验材料)
3.电脑派位:若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2020年8月8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新生发榜:2020年8月15日
七、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一)市南区户籍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原件。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证件)原件,房屋性质需为住宅。
(二)市南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父母其中一方满足以下条件:
1.居住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就业证明:合法就业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合法经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3.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八、注意事项:
信息采集后,请关注后续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32-82865917
学校网站:http://www.juyuan.qdedu.net
微信公众号:微榉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