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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榉园学校规范从教公开承诺书

发表时间:2023-08-27 访问量 #666666阅读次数:121


履行教师职责,树立良好师德形象,规范教书育人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市南区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稿)》《市南区教师师德八条红线》《市南区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20条》等文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我校公开承诺:

1.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3.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没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没有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的言行

6.加强安全防范。

具有安全意识,注重安全教育,能够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行为

7.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没有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秉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9.坚持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

10.规范从教行为。

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没有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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