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办公室
关于2016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中秋节放假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6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上星期五的课。
二、相关要求
1.切实做好中秋假期的校园安全工作。一是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全方位查堵各种安全隐患和漏洞,全面核查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对节日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迅速协调处置,不得迟、谎、漏、瞒报。三是在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火灾、交通、人员踩踏等事故,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讲,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我救护能力。四是加强节日期间校园门卫管理和巡逻力度,充分发挥技防设施作用加强校园监控,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件。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各单位要按《国旗法》规定,做好国旗升挂工作。各单位请将值班表于9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通过AM发送至区教体局办公室和安全科。
2. 规范、科学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放假的规定,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体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区教体局将加强随访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各学校落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的通知》(南文明办〔2016〕12号)(附件),充分挖掘传统节日“中秋节”的深厚文化内涵,通过开展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话中秋、自办“节日小报”等活动,引导学生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进一步了解、认同、喜爱传统节日,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情感。请各学校及时填写《2016年“我们的节日·中秋”活动记录表》,于9月18日(星期日)上午通过AM报送教育科。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88729256。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体局教育科、安全科联系,联系人:孙强、于瑛;联系电话:88729263、88729256。
节日值班电话:
郝广乐13793235507 18363986868
孙 强13708957656 18363969991
附件: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