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课程和活动安排,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节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全方位查堵各种安全隐患和漏洞,全面核查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杜绝节日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节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火灾、交通、人员踩踏等事故,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讲,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我救护能力。要加强节日期间校园门卫管理和巡逻力度,发挥技防设施作用,确保校园监控设备正常运转,假日场地开放学校要加强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维护校园正常安全秩序。要确保应急通讯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安全分管干部24小时手机畅通,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安排,确保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并迅速协调处置。
按《国旗法》规定,做好国旗升挂工作。各单位请将值班表于4月28日(星期日)下班前,通过AM发送至区教体局办公室和安全保卫科。
(二)规范、科学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放假的规定,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体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区教体局将加强随访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组织开展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教育活动。
区域立足实际,推进“劳动助成长”项目,有效推动劳动教育进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局将在4月29日至5月4日开展“劳动实践周”活动,具体要求详见
随后下发的《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进“劳动助成长”项目,开展“劳动实践周”活动的工作通知》,各学校要利用4月29日(星期一)升旗仪式集中启动,并通过走进学校、走进家庭、走进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立足实际,围绕参加校内劳动、参与校外劳动、承担家务劳动、学习劳动技能、开发劳动资源、落实劳动评价等方面开展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弘扬劳动精神,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培养学生劳动兴趣、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进一步做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
体、以劳育美,使他们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尽事宜,请与办公室、安全保卫科、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段存国、李鹏、张蕾,联系电话:88729229、88729263、88729256。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