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女人,还是做女王
玛丽·斯图亚特甫一出生就成为了苏格兰女王,五岁时为了避免沦为英格兰王的未婚妻而逃往法国。在那里,她作为法国王太子的未婚妻而接受语言、艺术、诗歌等等的培养。十六岁时成为王太子妃,十七岁成为法国王妃。根据当时法国的官方文件,玛丽·斯图亚特是法兰西、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女王,荣耀一时的三冠之王!只不过那时的英格兰正由伊丽莎白统治,因为那可怜的身世,让伊丽莎白的王冠一时蒙上了的淡淡的阴影。荣耀来之也疾,逝之也遽,一年之后,随着法兰西斯二世的病逝,玛丽·斯图亚特成为了太后,也失去了法兰西的王冠。
不愿寄人篱下的她选择了回到苏格兰,从不到十九岁回国到二十五岁被废黜,二十六岁沦为伊丽莎白的阶下囚,短短的五年间她是如何把自己从一位万人之上的女王折腾到身败名裂的囚徒?或许有作者所言“星象”的成分,但是在她的幸运之神弃她而去之前,她是否回应过幸运之神的垂青呢?不可否认,有人生来就福星高照,好运连连。但是这种幸运是“无偿”的吗?古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或许就是答案。
还在襁褓中,前额已涂过圣油,在婴儿床上的不是可爱的玩具,而是货真价实的、熠熠生辉的王冠……所有的一切都让故事的主人,乃至周遭的人们认为——这一切都是奉天承运,是神赐的,如同初生婴儿的哭声一般是天生的。不,不仅仅是天生的,至死不休!
不论是高贵的女王,还是卑微的平民,所不同的只是职责。其实说到底,这“职责”也没有什么不同。因为“职责”维系的是一个人的社会名誉,维系着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生存价值。职责履行的一般、好、出色,在人生价值上就体现出高、低。一个普通妇人如果出色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那么绝不比一个拙劣地履行自己职责的女王差。
作为女王,玛丽·斯图亚特是否勤于政事,这个不便评论。但是她的第二次婚姻加剧了她与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之间的不睦,第三次婚姻直接导致苏格兰列位勋爵的叛乱,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她对第二任丈夫达伦雷的始乱终弃(他们的婚姻并没有得到本国贵族、法国吉斯家族——玛丽·斯图亚特的母系一族的支持,甚至都等不及罗马教皇的许可),又因为对第二任丈夫的幼稚、愚蠢的憎恶(当初她热烈追求“那个孩子”的时候情形可是完全相反),使得她也并不能扮演好一个母亲的角色。孩子出生一个月后,玛丽·斯图亚特就为了摆脱达伦雷而不停在一座又一座的城堡间游玩,“不大关心自己的孩子”。在王储一岁左右的时候,她被控谋杀和通奸,而被迫宣布退位,这样王储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更可怕的是詹姆斯六世一直被他母亲的政敌、仇人抚养、监护,再加上婴儿时期就离开母亲身边,所以对母亲的感情极为淡漠。导致了他成年后,为了自己的利益、自己的王冠,出卖已经成为囚徒多年的母亲,也使得伊丽莎白可以没有顾虑的把玛丽·斯图亚特送上断头台。
如果,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玛丽·斯图亚特可以认真履行“女王”的职责,那她至少可以避免被自己臣民抛弃,避免谋杀和通奸的诉讼。不能像伊丽莎白那样让英格兰成为欧洲首屈一指的王国,但至少能让自己的臣民像她回国之前那样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如果她能承担一个母亲的职责,那么詹姆斯六世可以在母爱的陪伴下,成为一名至少不会被诟病为冷血的君王。再把眼光放远一点,玛丽·斯图亚特的嫡孙查理一世或许也就不会步她的后尘。
历史的尘埃已定,我们要做的不是因为熟稔一切而妄加点评。我们要做的或许就是透过这层层的尘埃,看到历史中的自己。